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引导社会组织在章程增加清廉建设内容的通知》(浙民社〔2023〕95号)文件精神,为促进学会高质量再发展,经研究,决定召开区土木建筑学会九届三次会员大会暨四次理事会会议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:2024年1月12日(周五)下午2点—4点。
二、会议地点:富邦丽佳国际大酒店三楼丽佳厅(临平区南苑街道三曹街56号)。
三、参会人员:学会全体会员单位(名单详见附件1:会员单位名单)。
四、会议议题:
听取并审议学会2023年工作报告、财务报告;审议学会章程(修改草案);选举产生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监事、新增理事;理事会选举产生新增常务理事等。
五、
其它:各单位选派代表参加,将会议回执单(附件2)于2024年1月5日前发至学会邮箱:lptmjz@163.com。如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参会,委托其他人员参会的,需提交“授权委托书”(附件3)。因本次会议有重要事项需要参会代表表决,敬请全体参会代表准时出席会议。联系人:张丽莉,电话:0571—89168301。
杭州市临平区土木建筑学会
二0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